幼儿园设计应设室外活动场地规范主要有哪些
幼儿园设计应设室外活动场地应符合的规定托儿所、幼儿园应设室外活动场地,应该符合哪些要求呢?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1 每班应设专用室外活动场地,面积不宜小于60㎡,各班活动场地之间宜采取分隔措施;
2 应设全园共用活动场地,人均面积不应小于2㎡;(原规范没有规定)
3 地面应平整、防滑、无障碍、无尖锐突出物,并宜采用软质地坪;
4 共用活动场地应设置游戏器具、沙坑、30m跑道、洗手池等,宜设戏水池,储水深度不应超过0.30m;游戏器具下面及周围应设软质铺装;
5 室外活动场地应有1/2以上的面积在标准建筑日照阴影线之外
托儿所、幼儿园设计场地内绿地率不应小于30%,宜设置集中绿化用地。绿地内不应种植有毒、带刺、有飞絮、病虫害多、有刺激性的植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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